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蚌埠市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明细如下:
| 序号 | 位 置 | 面积(㎡) | 用途 | |
| 1 | 交通小区 | 门面房16号 | 8 | 商用 |
| 2 | 门面房17号 | 8 | 商用 | |
| 3 | 门面房18号 | 8 | 商用 | |
备注:1、承租方禁止开展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2、承租方禁止开展噪音超标、扰民以及任何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活动;
3、承租方禁止使用燃气、液化气,开展餐饮业务;
4、除上述明确禁止之外,承租方的任何经营活动,必须事先获得招租方的同意,确保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
本公告长期有效,有意者请与卢女士联系,联系电话:16655260813。
蚌埠市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