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桥梁检测车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桥梁检测车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编号: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桥梁检测车采购项目,HL2025CG0901
2、项目内容: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桥梁检测车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150万元
6、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7、开标日期: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8、招标单位名称: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海路366号,招标单位联系人:贾旭,联系电话:16605529266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解放北路811号8号楼17楼,项目负责人:施工,联系电话:17375289906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1、中标人:
名称: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中标金额:1469000.00元,综合得分:94.6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解放北路811号8号楼17楼)。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2671758469@qq.com邮箱。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