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明公司大溪河服务区和公司办公大楼、大院环境整体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SYFW0410
二、项目名称:蚌明公司大溪河服务区和公司办公大楼、大院环境整体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中标金额:73.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明公司大溪河服务区和公司办公大楼、大院环境整体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蚌明公司大溪河服务区和公司办公大楼、大院环境整体升级改造设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永美(组长)、蔡伟伟、崔广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陆仟伍佰陆拾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版)发送至微信1809654281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解放北路127号
联系方式:0552-288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二路与圈堤路交口西侧院内西一楼
联系方式:18096542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主任(采购人代表)、龚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2889126(采购人代表)、18096542815(采购代理机构)
